對楊醫師之網路論壇本想不多作回應﹐正如大家所說「人在做﹐天在看」。但近來楊醫師更加片面引用部分資料及個人之主觀看法﹐誤導視聽﹐嚴重影響地區公務人員任事之形象﹐且造成中央對馬祖地區爭取機場改善之阻力﹐不得不作明確之回應﹐並導正視聽。
縣府爭取獲得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預算新台幣一千兩百萬元﹐是在交通部民航局聘請外籍航空專家來馬﹐在縣府三樓會議室說明南北竿機場改善有一定的難度情況下﹐多次經陳雪生縣長、陳振清議長、曹爾忠立委及議員等向交通部強烈提出﹐才獲同意補助由縣府辦理﹐所以縣府在處理過程已經盡力周延﹐主要是希望交通部民航局認為較不可能之任務﹐能說服他們接納﹐進而同意改善。
我們將核定補助至預定完成規劃之時程與內容詳述於後﹐請大家指教﹔同時必須說明的是﹐政府執政與民意所盼望的是有一定的落差﹐民意要的是結果與答案﹐而政府施政必須依法行政與詳實分析佐證後﹐始可作為爭取預算之依據。
縣府於今年2月1日(星期五)在民航局所召開之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服務案期中報告審查會﹐會中除了學者專家提供我們寶貴的意見﹐重要的是民航局及立榮航空公司均派員與會﹐讓我們有較充裕的時間討論更務實、更具體的可能解決方案。初步規劃結果﹕(1)北竿機場增架左右定位台﹐可先行解決及調降標準已取得共識。(2)南竿機場依國際民航組織(ICAO)航行服務程序-航空器運行(PANS OPS)設計之目視操作區域(Visual Maneuver Area)作可行性研究。
就縣府行政作業之立場﹐我們會依該期中之方案作基礎﹐按契約進度儘速於今年3月份著手擬訂改善計畫提交民航局作認可﹔同時我們也請曹立委大力協助﹐以促成改善工程能予早日實現。
神通顧問公司是本府的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服務案之乙方﹐有義務在完全瞭解國際民航法規適用及現有機場環境之前提下﹐研究提出最佳可行之改善建議﹐也就是須秉持安全、效率、服務等優先次序之民航專業來辦理。
北竿機場﹕以該機場2C非精確進場跑道而言﹐需有跑道中心線左右兩側各75公尺寬之跑道﹔如擬架設儀器降落系統(ILS)﹐將面臨跑道長度與跑道兩端台址腹地不足之問題﹔如擬架設微波降落系統(MLS)﹐則又面臨民航使用MLS系統目前幾乎停產﹐重啟生產線是不合效益又涉及龐大之經費﹐且會面臨未來維護及零件採購困難等棘手的問題﹔如擬採用移動式之mMLS (Mobile MLS)裝備﹐據瞭解因該設施屬軍事規格﹐民用機場或航空器仍有適用上之爭議(因非屬國際民航組織第10號附約所訂之規範)。
而楊醫師在馬資網上所提出之ILS、MLS及mMLS三種方案﹐均無法有效立即改善目前機場功能﹐且非最佳方案﹐縣府均已要求規劃公司將其納入報告作分析﹐並希望爾後若有不同之可行性解決方案﹐可逕行與縣府交通局聯繫納入研究﹔若有難處﹐亦可與曹立委表達﹐畢竟曹立委是目前最有能力影響中央交通政策之地方人士﹐況且又是楊醫師同學與摯友﹐溝通不成問題。
再者﹐因航太科技屬高度專業技術領域﹐原則上較不適宜在一般公共論壇之網路上作討論與建議﹐我們考量的是參議者之層次良莠不齊、或是其他非專屬的問題成份較多、或是片面引述未經考證等﹐均會因而失焦而影響到專業領域的探究及機場改善預算之爭取。基此﹐我們可依前述建議模式來建立溝通管道﹐好讓專業、行政及政治分立處理。。
南竿機場﹕以該機場3C非儀器進場跑道而言﹐如擬架設ILS或MLS﹐依照機場設施規範之標準﹐需有跑道中心線左右兩側各一百五十公尺寬之跑道地帶﹐此項工作所涉及之工程浩大﹐納入遠程目標達成。
以規劃公司提出報告﹕民航局官方文件「飛航指南」公佈﹐北竿機場為一儀航機場﹐南竿機場為一目視機場。近年來國際民航組織大幅修正「機場設施規範」之標準﹐全球各機場都有部份設施不符標準﹐然而如經民航主管單位評估﹐透過其他改善設施﹐機場運作能維持同樣之安全水準時﹐機場仍然可以持續運作﹐並透過辦理改善計畫逐年改善﹐以達到更完善之境界。
現有北竿機場經神通顧問公司重新檢視該進場程序後﹐發現確實有調整空間﹐尤其在運作多年來的經驗與基礎上﹐確實值得民航主管機關適時重新評估。在增架左右定位台時﹐確屬可行且最具時效之改善方案﹐此新導航設施增架﹐經民航局飛航測試﹐頒訂新儀器進場程序後﹐北竿機場之起降標準有機會再進一步調降(即能見度將低於二千四百公尺﹔雲幕高將低於一千零八十呎﹐預估可達七百呎﹐但仍以實測為準)。至於南竿機場之改善方案﹐如該機場之設施與鄰近跑道之地形無法達到儀器飛航所須之標準前﹐ILS、MLS、mMLS 等增架建議尚言之過早。不過﹐立榮航空代表在會場中特別提議﹕請民航局或神通團隊來進行航空研究﹐能否依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航行服務程序-航空器運行(PANS OPS)設計之目視操作區域(Visual Maneuver Area)﹐以降低雲幕高至九百呎﹐即可於短期內立即改善﹐以應當前需求。
對於航空通訊、導航及監視設施係為航太科技產品﹐用來有效輔助飛航管制與飛航管理﹐對於該等設施之性能與使用時機﹐除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民航局有權責來制定標準或引用現有規範表示意見﹐以作明確之定義與解釋﹐為避免引述出錯或誤導﹐縣府對多數之關心人士與其問題均作適當的處置﹐除收集彙整提供神通顧問公司納入討論﹐亦邀集交通部、民航局、立榮航空及神通團隊等單位來共商研討﹐以取得整個規劃工作之執行能力與認同度。
以上所述﹐透過公開資訊之論壇平台作發表﹐其用意在使所有關心者能瞭解南北竿機場之改善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方向與期待﹐其受惠者應是大部分的你、我、各位﹐縣府理應背負推動之責﹐加快腳步﹐讓期中規劃之具體方案-(1)北竿機場增架左右定位台﹔(2)南竿機場依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航行服務程序-航空器運行(PANS OPS)設計之目視操作區域之可行性研究﹐請規劃公司於期中報告修正版中編撰完整之規劃建議內容、工作期限及所需明細經費﹐由縣府審查後擬訂改善計畫﹐轉請交通部民航局核可﹐並接續實體改善﹐請曹立委及我們大家共同期勉。
回應楊醫師對南北竿機場改善之看法/文: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 200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