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離島工作小組通過103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並啟動離島第四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之規劃,加速離島邁向永續發展。為持續推動離島建設發展,行政院離島建設委員會工作小組於今年初請各離島縣政府展開「第四期(104-107年)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之規劃研擬作業,以繼往開來,就未來四年之發展計畫訂定重點發展方向與策略、績效目標與關鍵指標,並透過跨域加值與土地活化之作法,提高計畫自償率及強化基金使用效能等等方向加強辦理,預定明(103)年4月底前陳報行政院核定後,據以推動落實,更進一步的營造離島地區低碳及生態、文化體驗觀光之發展品牌。
為促進我國各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行政院於100年1月13日核定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臺東縣蘭嶼及綠島、屏東縣琉球鄉等各離島之「第三期(100-103年)綜合建設實施方案」。
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歷經近半年之提案審查作業,日前已審查通過103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計166件,總經費需求約12.99億元,其中基金補助金額約9.66億元,預計可提升離島觀光旅遊人次達463萬人次、垃圾回收率達46.3%,以及年節省自來水量2700公噸。另為持續推動離島建設發展,工作小組並於今年初請各離島縣政府展開第4期(104-107年)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之規劃研擬作業。
103年度為第三期綜建方案之最後1年,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於今年初即積極展開年度補助計畫之提案與審查作業,並於8月30日完成各離島縣政府所提報計畫之審查作業,經統計合計通過166件補助計畫,總經費需求約12.99億元,其中基金補助9.66億元,補助計畫項目主要涵括交通、觀光、生態保育、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水資源及能源利用、教育、文化、社福、資訊建設、消防、警政、醫療衛生等各項建設。其中:
1、補助離島地區辦理交通及觀光建設計畫4.1億元,建構離島對本島及島際間之安全、暢通、便捷之海運服務系統,推廣大眾交通運輸;觀光發展方面主要為推動島嶼生態旅遊、觀光景點環境及服務品質提升,結合地方特色產業與文化民俗節慶活動推展觀光,並加強觀光宣導行銷工作等。
2、補助離島地區辦理農業及水資源建設計畫2.2億元,推廣安全農業、農漁牧業之精緻化、休閒化及加值發展,自然資源調查與生態環境保育;水資源建設包括公共給水改善,建置雨水回收再利用機制,推廣潔淨能源使用、水資源及能源節約利用。
3、補助離島地區辦理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建設計畫1.8億元,推動離島文化藝術保存、技藝傳承與人才培育、傳統建築、特殊地景及聚落風貌保存維護;社會福利建設主要為幼兒托育服務,設置物資平價中心,以確保民生物資供給。
4、補助離島地區辦理消防、醫療及環保建設計畫1.6億元,為提升離島自主醫療設施及品質,完善次級離島後送前之緊急醫療救護,強化救災消防系統等;環保建設主要為垃圾轉運處理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海岸環境清潔維護、飲用水品質監測。
預期各項補助計畫於明(103)年度逐步落實執行後,可提升離島地區每年遊客人次達463萬人次、垃圾回收率達46.3%,以及年節省自來水量2700公噸,持續促進離島地區經濟繁榮與永續發展。
103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通過 總經費約13億元
- 201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