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畫在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地區興建海水淡化廠,但部分縣市首長認為目前海淡廠缺乏專業操作人員,存有負面印象,對海淡廠的運轉仍有疑慮。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目前已改變策略,政府未來只管水質及水量,採購及營運交由廠商負責,將在近期向離島縣市說明。
經建會表示,為照顧離島居民生活,政府「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就是以海水淡化廠為主軸,並以部分管線聯通設施,提升離島地區供水能力,以滿足離島地區至民國一百一十年用水需求。
政府最新計畫內容包括:小金門地區新設產水規模950 CMD海水淡化廠、既有金門海水淡化廠功能提升並擴建第二期工程;南竿地區新增海淡廠計畫、西莒淨水廠及管線佈設;澎湖海水淡化廠、雨汙水分流改善工程,總工程經費約為新台幣二十二億元。
不過,經建會在與金門、馬祖及澎湖等縣市首長開會討論時,因部分首長認為以前實際管理海淡廠時,由於在興建時許多廠商以低價搶標,造成實際的水質、水量不甚理想,甚至某個縣市兩年就換了三套設備。
再加上曾傳出保固廠商倒閉,地方縣市政府又要處理水質、又要處理法律糾紛,因此地方政府對海淡廠的營運維修有不少負面印象,對這項計畫有許多疑慮。經建會表示,政府從過去的經驗也得到教訓;因此,目前已改變作法,未來不會對設備、技術介入,只要求水質、水量及水價,得標廠商要負責出水前的工作,如果不出水,政府就不會出錢,這樣將可大幅提高海淡廠未來的表現。
經建會指出,將在近期再邀集離島縣市首長說明,加強溝通,應該不會造成在一百一十年前滿足民生需求的計畫延遲。
海淡廠運作 部分縣市首長不看好 經建會:政府管水質水量、採購營運委外
- 2006-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