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提升民眾識詐能力 不讓詐騙有機可乘

  • 2025-05-27

 近年來,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與通訊工具的普及,詐騙手法也不斷翻新、日益猖獗。從早期的電話詐騙、假冒親友借錢,到現在的網路購物詐騙、假投資、假公文、甚至冒用政府機關或知名企業名義的詐騙網站,讓人防不勝防,受害人年齡層更是涵蓋老中青三代,顯示詐騙早已不是某個特定族群的問題,而是全民共同面對的社會危機。因此,提升民眾識詐能力,已成為當前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

 詐騙者常利用人性的貪婪、恐懼、信任等心理弱點,設計精巧的陷阱,使民眾難以辨別真偽。識詐能力的核心,在於辨別可疑訊息、理解詐騙模式,以及培養合理懷疑的思維習慣。過去人們對於陌生來電、簡訊、網路訊息多半抱持信任態度,尤其當詐騙集團善於偽裝成權威單位,例如檢警、銀行人員或投資顧問,往往能迅速取信於人。若民眾缺乏基本的警覺與查證意識,極容易陷入圈套,造成金錢損失甚至心理創傷。

 為此,政府與相關單位必須從教育入手,建立全民防詐的觀念與能力。首先,應將「識詐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小學、國中到高中循序漸進地教導學生辨識詐騙手法與求證方式。例如,透過案例分析、情境模擬、互動式課程等方式,讓年輕世代從小建立防詐意識。此外,針對成人與銀髮族群,則可透過社區講座、公民課程、網路資源與媒體宣導等多元管道,持續補充其對新型詐騙手法的認知。

 同時,媒體與通訊平台也應承擔起社會責任,協助傳遞正確的防詐資訊。當前許多詐騙訊息透過社群軟體如LINE、Facebook、Instagram傳播,若平台能主動建立偵測與檢舉機制,甚至在可疑訊息中加入警示標語,將有助於阻斷詐騙鏈條。另外,主流媒體也應更積極報導詐騙案例與防詐知識,不僅讓民眾「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強化其應對能力。

 政府和相關機構應持續推動全民反詐騙宣傳,利用媒體、社區活動、學校教育等多元渠道,普及基本的識詐知識。建立良好的防範習慣至關重要。例如,不輕易透露個人資料,不隨意點擊來路不明的連結,不輕信未經查證的訊息。在接到可疑電話或訊息時,應保持冷靜,主動核實對方身分,必要時向相關單位求證。

 最重要的是,提升識詐能力不僅是技術性問題,更是一種社會心態的轉變。在快速變遷的資訊時代,每個人都應學會懷疑、求證與自保,而非一味相信權威或貪圖小利。唯有當全民都具備基本的數位素養與風險意識,詐騙集團才無從得利,社會整體安全才得以提升。

 詐騙手法的變化速度令人眼花繚亂,但提升識詐能力不是單一個體的責任,而是全社會的共同任務。政府、企業、學校、家庭都應該攜手合作,營造一個安全、警覺的社會環境。尤其是在數位化日益普及的今天,唯有強化全民的資訊素養和防詐意識,才能真正守護每一位民眾的財產安全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