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甄選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1名

  • 2024-11-15

依據:本府113年11月13日府人組字第1130057095號函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依據兩岸人民關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再生能源相關計畫及業務



             1.加油站及瓦斯行業務



             2.年度社區規劃師輔導計畫。



             3.攤販、市場相關業務



             4.各項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經建行政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四、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 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7,572元)。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11月21日止下午5時00分截止 ,親自、委託或郵寄送達至本府產業發展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逾期恕不受理,送達後請撥打分機153電話確認有收到。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11月22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筆試;口試部分訂於113年11月22日下午15時3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七、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20%、公文20%及電腦處理20%)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3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



十、聯絡人:吳先生    ,電話:0836-22347#153  。



十一、採購法選擇題題庫如下列網址。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95&t=31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