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地政局10月16日(一)行動地政局活動
下午在西莒/
14:00-15:30--113年度地價說明會
15:30-1700在地為民服務活動
地點:鄉公所3樓會議室
晚上在東莒/
113年度--地價說明會及為民服務活動
晚上7:00-8:00在東莒大坪村活動中心
地政局表示,公告土地現值之產生,係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規定,是先由地政局地價人員及委託之不動產估價師調查本縣轄區內土地買賣或收益實例及影響地價之因素,製作買賣實例或收益實例調查表,繪製地價分布圖,並實地勘查檢討劃分地價區段,據以估計區段地價,於每年12月上旬送由本縣地價評議委員會(下稱地評會)評定後,於每年1月1日公告。至於公告地價則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第15條重新規定地價時所公告之地價,稱為公告地價;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
依據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會議作業規範等中央法令,地政局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第46條規定提送地評會評議區段地價之議案,應先行舉辦公開說明會,說明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情形及最近一期地價動態情況,並受理當地民眾意見予以彙整處理作成報告,提送地評會作為評議參考,是以於10月間陸續啟動四鄉地價說明會及在服務行動,隨後即展開明(113)年度兩價估價作業,並預定於本年12月5日提報本縣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113年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就各鄉區段地價之漲幅是否合理予以檢討調整,地評會對於地價、土地改良物價額、標準地價或土地徵收補償市價之評議,應切合該地當時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實值。委員對於議案所載本局調查估計結果,如有修正意見,應詳述理由,列舉事實,於經出席委員二人附議,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得決議修正。各議案決議修正之地價與毗鄰性質相同或相近區段之地價,應維持均衡、合理原則。
為順利於113年1月1日公告本縣「兩價」(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並依循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會議作業規範等中央法令,重視民意及人民知的權利,地政局地價說明會除說明兩價之調整情形,並講解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土地使用等與民眾權利相關法令。及宣導相如預售屋資訊備查及換約限制、新制住宅租賃契約等相關地政政策或地價法令。
地政局10月16日(一)莒光鄉地價說明會暨為民服務行動
-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