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抵馬稽查塑限政策執行成效

  • 2005-04-29
 市面上所謂「可分解環保袋」,經環保署檢驗根本是騙人,呼籲地區店家莫上當。(圖/文:曹重偉)

 市面上所謂「可分解環保袋」,經環保署檢驗根本是騙人,呼籲地區店家莫上當。(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行政院環保署日前派員來馬稽查「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執行情形,大部分店家都很配合,且使用之塑膠袋也都合於規定;不過,此次稽查竟發現部分店家使用號稱可「自然分解環保袋」、「可分解環保袋」,但經環保署針對市面上所發行此類「可分解環保袋」成份進行各項實驗,結果發現無法自動進行分解或無毒無味,根本為不合格之產品,呼籲地區店家別再上當,以免破財又遭罰,造成「雙重損失」。
 看似沉寂已久的塑膠袋限用政策,環保署還是相當關切此項政策的執行成效;日前特別派遣督察大隊來馬稽查;一行走訪各村,針對有提供塑膠袋的店面及餐飲業者進行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使用情形稽查,經過一日的稽查結果,發現大部分店面均符合規定,使用厚度達零點零六公厘以上之塑膠袋或紙袋,這點讓該小組相當滿意。
 然而,此次稽查也發現部分店家被不肖業者所騙,購買並使用業者所稱之「自然可分解環保袋」、「可分解環保袋」,稽查員表示,環保署曾針對市面上(約廿二家公司)所發行之各式號稱「可分解環保袋」之成份進行各項實驗,但其實驗結果發現,不管是哪一家所提供之「可分解環保袋」,均不能自動進行分解或無毒無味,故根本為不合格之產品,請馬祖地區店家別再上當,日後不要再進行相關產品之購買。
 稽查員考量地方商家因為配合環保政策,在不知情之情況下,遭到不肖廠商的欺騙,因而發生有使用「可分解環保袋」之情事,故本次原則上均以「勸導」之方式處理,要求店家限期進行改善,若日後再度發現未依據規定使用厚度達零點零六公厘以上之塑膠袋或紙袋,或使用「可分解環保袋」之情事,將依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處以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之罰鍰,請地區餐館店家務必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