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101 縣政關鍵時刻系列報導-視為所有人,解決土地問題大躍進

  • 2012-12-25
 困擾鄉親及政府多年的土地問題,今年終於有了突破性進展,就是由縣府所提「視為所有人」概念,獲得內政部、法務部的認可,適用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並依此針對無主土地重新受理總登記,縣府也特編列預算、加派人手及擬訂計畫,讓視為所有人得以真正落實執行,受理收件以來獲得鄉親廣大迴響,截至12月20日止,已收件總數達3772件,其中馬祖地區2540件、桃園八德1034件、新北中和198件,眾所期待的就是截止收件後的後續作為,縣府會站在最便民、最積極的角色,輔導申請人完成後續程序,也會秉持相關原則,讓鄉親真正拿回屬於自己的土地。
 馬祖於42年成立連江縣政府,當時未設有地政業務之單位或登記機關,直至民國61年間設立民政科,掌理自治行政、地政等業務。自62年至66年間完成全縣約10分之1土地面積之總登記,因實施戰地政務長達36年之久,遲至解除戰地政務後,於82年續辦剩餘10分之9土地面積之地籍測量及登記,惟迄今仍有6千8百餘筆之土地未完成登記。
 現在為解決長久以來的土地問題,經內政部依行政院指示籌組跨部會專案小組召開4次專案小組會議研商,並於今年2月9日獲致適用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規定,以「視為所有人」之方式受理所有權登記之決議。而爭取「視為所有人」函釋的實益在於,只要可以證明在民國62年7月31日之前,就已經完成民法第770條或769條,持續10年或20年之占有,就可以用時效取得的規定申請土地總登記,而「勿須審查其自得請求登記之日起以迄登記完成時有否繼續占有之事實」,是地政業務的突破與新里程碑,經過許多努力才獲得的成果。
 打鐵趁熱,地政事務所立即展開重新受理土地登記工作事宜,期限至102年1月31日止,唯只針對當前還未登記所有權屬的6千8百多筆土地;而原本民眾申請土地登記申請案件,必須親自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而本縣位處離島交通較不方便,為提升此政策效益及便民服務,地政事務所先後與桃園縣八德地政事務所及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跨域合作,由馬祖地政設置專門窗口收受重新受理總登記案件,此跨海服務為一大創舉;桃園縣八德地政事務所(地址:桃園縣八德市重慶街146號)、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280號),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午休時間部分項目照常服務,歡迎旅台鄉親多加利用。
 視為所有人,可望解決部分馬祖土地問題,縣府目前正持續強化便民服務,積極宣導申請案件方式,健全建立處理案件的依據,希望能讓真正的所有權人「容易進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