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傚大陸 馬祖也應規劃休漁期

  • 2013-03-14
 大陸沿海地區每年六到九月規定漁船禁止出海捕魚,這個做法在世界開發中國家算是前衛,且不論其伏季休漁管制措施是否落實抑或成效是否得以彰顯,制度的用意是希望廣大的海洋資源得以休養生息,方向是值得學習的。馬祖四面環海,居民世代以海為田,但近年來隨著過度捕撈與全球漁源枯竭的大趨勢,海裡的魚越來越少是不爭的事實,魚不好捕所以要下更多的網,如此形成惡性循環,若再不以雷霆手段管制,不久的將來海裡就會捕不到魚,磯釣天堂的美名也將隨之逝去。
 最近五年來馬祖地區從事漁撈的民眾有增加的趨勢,原因是海魚價高且產業轉型所致;在小三通興盛時期,很多漁船改裝成小貨船走兩岸小額貿易,比起出海捕魚利潤要豐厚的多,但小三通式微後小貨船又再度變更返回漁船身分,船長重操舊業開始捕魚,又政府開放外籍漁工與大陸漁工進口,在人力與設備的呼應搭配下,馬祖各鄉島的漁船如雨後春筍般一艘接一艘出現。
 傳統漁業的生機復甦本是好事一件,但現在的海域資源與數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語,設備網具益加精良,漁船大、漁工多,佈網的數量與面積與早年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往壞處想這是漁業生態的危機。海象轉好,馬祖地區的漁船與大陸船爭相在四鄉各島周邊下網,層層相疊,多年來漁事糾紛事件頻傳,而更可怕的是海裡的魚因為過度捕撈而數量急遽下降,生態的丕變讓我們不得不面對與思考休漁措施的重要性。
 大海是馬祖珍貴的資源,我們理應善加對待並妥適規劃運用,許多先進國家都有限漁休漁的規劃,就連幅員海域遼闊的中國大陸都能實施,彈丸之地的馬祖要實施應非難事,重點在於地方政府與漁民朋友如何看待海洋資源的維護。中央政府漁政單位多年前規劃提供漁民漁船休漁補助,但地區請領的漁船不多,且休漁辦法針對全年未出海天數計算,沒有季節之分,此乃不切實際搪塞輿論的政策,應針對台灣海域特性比照國外地區,按季節制定明確的休漁期,才是復育海洋資源的積極作為。
 其次是各鄉島為配合推展觀光推休閒漁業,行之有年的磯釣比賽亦有檢討的必要,早年各鄉各磯釣協會為了吸引台灣釣客,舉辦例行性活動,其實馬祖磯釣天堂的美名早已遠播,知名度早已足夠,大可不必為了宣傳而辦比賽,現在要做的反而是讓海洋資源休養生息的規劃,生態保育的宣導落實,更重於觀光功能的宣傳效果。
 面對海洋資源每況愈下,若各界仍無法面對海裡無魚可捕的事實,仍以掠奪的心態毫無管制的下網下竿,馬祖海域資源枯竭之日將提早來臨。馬祖制定休漁期的目的是希望提供海洋休養生息的機會,有此共識之後傳統的捕撈作業才能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