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交通部航港局8月4日起實施搭船實名制,乘客登船時必須出示身分證件供業者查驗,否則業者得依法拒載。連江縣交通旅遊局籲請鄉親配合政策實施,搭船時務必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交通部航港局《客船管理規則》增訂搭船實名制規範已修正通過,將於114年8月4日正式實施。連江縣包括所有島際交通、台馬航線都必須依照辦理。現在地區船運工作人員已經開始試行,乘客大多願意配合。
交旅局提醒,8月4日起實施搭船實名制,請民眾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包括:身分證、健保卡、居留證、護照或連江縣民卡等,登船時出示證明文件配合身分核對。
新規上路 「搭船實名制」4日正式實施
- 2025-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