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職人員選舉11月28日投票 政治獻金捐贈期限至27日

  • 2026-10-07

 【記者王致潔報導】今年九合一選舉將於11月28日投票,隨著選舉接近,政治獻金的捐贈與收受活動預期將日趨熱絡,為避免民眾因不熟悉法律規定而誤觸法網,連江縣政府特別提醒鄉親,捐贈時務必留意以下相關限制。
 縣府民政處表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縣長、縣議員及鄉長擬參選人自今年4月25日起已可依法開立專戶收受政治獻金;而鄉代及村長擬參選人,則自今年8月20日起開放收受。所有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收受截止日皆為投票日前一天(11月27日)止,特別提醒民眾,11月28日投票當天絕對不能再進行捐贈!
 縣府提醒,個人及企業在捐贈政治獻金時,需留意以下重要規定:
 一、捐贈資格與形式:須年滿20歲且具有選舉權者才具備捐贈資格,且必須使用「本人名義」捐贈,嚴禁冒用或使用他人名義。此外,參加擬參選人舉辦的募款餐會、造勢活動所捐出的款項或購買餐券費用,同樣屬於政治獻金,皆須受《政治獻金法》規範。
 二、個人捐贈限額:個人對同一位擬參選人每年捐贈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的年度捐贈總額合計不可超過30萬元。捐贈後請務必索取並妥善保存收據,以利明年報稅時節稅。
 三、營利事業捐贈限額與限制:營利事業對同一位擬參選人捐贈上限為10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總額合計不可超過200萬元;但若營利事業尚有累積虧損未依規定彌補者、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的契約廠商,依法不得進行捐贈。捐贈營利事業應索取收據作為合法報稅憑證。
 四、查證專戶防範詐騙:擬參選人必須先報經監察院許可開立專戶後始得收受政治獻金。民眾在進行捐贈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https://sunshine.cy.gov.tw/)確認擬參選人的合法專戶資訊,切勿輕信未經核實的帳號或匯款訊息,以防受騙上當。
 民眾若想了解更多規定,請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