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響應國健署電子煙回收行動 5處衛生單位設置回收桶
提供便利回收管道 呼籲民眾遠離電子煙 共同守護健康
為響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動電子煙回收行動,連江縣衛生局自9月7日起辦理為期1個月之電子煙回收活動,各島分別於北竿衛生所、東莒衛生所、西莒衛生所、東引衛生於掛號或藥局櫃檯處;南竿鄉:在衛生局2樓設置電子煙回收桶,提供民眾便利的回收管道,鼓勵民眾主動交回持有的電子煙產品,共同營造健康無菸的生活環境。
連江縣衛生局表示,電子煙並非安全的菸品替代品,多數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具有成癮性,且可能含有其他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為保障民眾健康,我國《菸害防制法》已明定不得使用類菸品。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40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電子煙在我國依法禁止使用,民眾切勿因好奇或誤信電子煙較安全而使用。此次回收活動結束後,衛生局仍將持續依《菸害防制法》辦理菸害防制宣導及稽查工作,如查獲使用電子煙等類菸品行為,將依違規情形依法處理,使用類菸品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連江縣衛生局呼籲,健康不能等,請民眾把握本次回收活動,將手邊持有的電子煙交由指定回收地點處理,拒絕電子煙、遠離菸害,共同守護自己與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