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連江縣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
訂定理由(詳附件草案總說明)
訂定草案條文(詳附件草案條文內容)
檢附草案總說明(含條文對照表、草案條文內容)1份。本案另載於「連江縣政府官網-https://www.matsu.gov.tw/ -縣政資訊-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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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漁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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