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民政社會處甄選社區發展業務約用人員1名
依據:114年9月12日府民社字第1140043621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考核指標社區發展工作組業務。
(二)辦理社區發展協會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社區相關業務。
(三)辦理考核指標老人福利服務中的提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量能。
(四)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三、薪資待遇: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獲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每月新臺幣4萬1,768元支薪。
四、檢具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附照)、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9月17日17時30分止親送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連江縣南竿鄉介壽156號3樓)或郵寄,郵寄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並請來電確認。
六、甄選方式:
(一)筆試:114年9月22日上午10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二)面試:114年9月22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三)公文書寫20%、電腦處理40%及口試40%。
(四)總分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
七、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5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八、連絡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劉先生(0836-2502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