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自114年起實施,原本立法目的在於調整地方財政結構,促進縣市均衡發展,特別是保障離島三縣市(金門、澎湖、連江)享有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2.5%額度。然而,財政部依新法第16條之1規定計算後,卻導致連江縣115年度統籌稅款分配數不增反減,僅得7億1,300萬元,較修法前的7億2,300萬元還少,此一結果引發地方強烈反彈,認為與立法原意背道而馳,恐造成馬祖財政雪上加霜。
為捍衛地方權益,連江縣長王忠銘今(2)日特別陪同立法委員陳雪生、連江縣議會議長張永江、全體議員及四鄉鄉長,前往立法院向財政部表達嚴正關切。財政部長莊翠雲、國庫署署長陳柏誠親自出席會晤,瞭解馬祖各界民意代表提出意見。
根據新法規定,離島三縣市合計獲配2.5%稅款,原本應大幅增加財政自主性,縮小與本島縣市差距。然而,財政部的解釋是分配公式的分母應包含「全部直轄市及縣(市)」,造成計算結果部分金額無法分配,形成「看得到、分不到」的窘境。
站在連江縣的角度,115年度統籌分配款不僅未能增加,反而減少1,000萬元。以113年度決算數據為例,連江縣自籌財源僅3.85億元,長期高度依賴中央補助,新法若不修正,地方財政將進一步惡化,甚至需舉債以維持基本建設與縣政推動。
地方全體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進一步提出建議:
一、調整計算方式:建議將「離島三縣市的加總」作為專屬分母,以避免保障額度被稀釋。
二、分配未分配額度:離島尚有未分配款項,應依公平原則,平均或依財力等級以3:2:1比例分配。
三、追溯既往並補足財源:據估算,未分配額度達120億元,建議中央修法追溯補撥,並於修法完成前,先撥付特別統籌稅款或一般性補助10億元,作為連江縣115年度預算緊急運用。
面對地方疾呼,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將尊重立法院修法意旨,並針對分配方式的爭議,期盼立法院各黨團儘速調整修法,避免造成離島縣市財政不利。
縣長王忠銘強調,馬祖地處邊陲,自籌財源有限,醫療、教育、交通、建設等均需大量中央挹注。此次分配數不增反減,完全違背修法初衷,他呼籲中央務必站在地方立場,傾聽民意,務實調整計算方式,才能真正落實離島保障與均衡發展的政策目標。
立委陳雪生指出,既然法律明文將離島縣市單獨列出並保障額度,分母應僅以「離島三縣市的加總」來計算,才能符合立法精神。若將全國縣市納入分母,不僅削弱離島保障額度,亦違背「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立法目的。
議長張永江表示,馬祖雖然地小人稀,但長年承擔國防重責,鄉親深知守土的重要,中央應以更積極的態度回應地方需求。唯有透過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才能讓離島居民享有與本島同等的發展機會,共同實現財劃法「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立法精神。
此次連江縣全體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陳情,不僅是為了一筆統籌稅款,更是為了確保離島永續發展的生存權與基本建設的推動。地方盼望中央正視離島困境,提出具體解方,讓修法的善意真正落實,讓馬祖鄉親能看見公平分配的實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