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 公告
主旨:第三次甄選南竿站公車駕駛1名。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領有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 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不良刑事紀錄證明(請至警察局申 辦)。
(四)需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二、工作內容:
(一)行駛南竿公車路線、台灣好行、包車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薪資待遇:依核定之「連江縣政府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工員薪 額表、專業加給表」八工等本薪五級(月支新臺幣44,230元) 支給。
四、繳交證件:
(一)履歷表(含簡要自述)。
(二) 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三)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四)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 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六) 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影本(小 藍卡)。
(七)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八)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九)現職服務其他公務機關之報考人需檢附服務機關同意報考證明書,無則免附。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8月25日(星期一)。
六、報名地址:
(一) 連江縣政府人事處(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2樓)。
(二)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
(三)親送或郵寄至上述地點皆可,如採郵寄方式,以收件日為 準。
七、甄選日期:114年月8日29(星期五)下午2時。
八、甄選地點: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1樓會議室(連江縣南竿 鄉清水村84 號)。
九、甄選方式:
(一)路試80%、面試20%,擇優錄取。
(二)任一試成績未達60分者均不予錄取。
十、錄取規定:
(一) 正取人員於接獲錄用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5日未辦理報 到者,視同放棄。
(二)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 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一、聯絡人: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人事管理員陳小姐,電話 :0836-22111分機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