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縣第22屆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有關事項。
依據:本黨第22屆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之規定。
公告事項:
壹、選舉日期:民國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
貳、選舉人:符合本黨第22屆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黨員為選舉人。
參、候選人:
一、資格:具選舉人資格,入黨或回(恢)復黨籍滿1年,未違反本黨黨章第三十六條「廉能條款」規定,符合政黨法相關規定者,得登記為本黨黨職候選人。
二、領表:
(一)期間:民國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5日(星期五)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擬參選人應自行或以書面委託其他人,向本會領取相關表件。
三、登記:
(一)期間:民國114年9月4日(星期四)至5日(星期五)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擬參選人應填具大會印製之表件,並親自簽名,繳交表件後申請登記為第22屆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候選人,應繳交作業費新台幣2,000元整,逾期不予受理。
四、審查抽籤:
登記候選人經本會選舉監察小組審查通過後,公布候選人名單,由本會選舉監察小組辦理號次公開抽籤,如候選人無法親自或委託代表出席,則由辦理單位抽籤定之。
五、領表登記地點:連江縣黨部(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63號)。
肆、選區劃分(未劃選區者免列)、名額分配、保障名額設置:
一、以全縣為選區。
二、一般5名、婦女2名、青年1名,總計8名。
三、保障名額:婦女2名、青年1名、各鄉保障名額各1名。
伍、保障名額身分認定:
一、青年:須為40歲以下,即民國7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鄉保障名額:自本公告日起算最近五年連續設籍該鄉或曾經設籍該鄉十年以上者。(登記時提供戶籍騰本為準)
陸、選舉人名冊於民國114年10月1日(星期三)至3日(星期五)置於連江縣黨部辦公處所,供選舉人閱覽。
柒、投票地點:詳見投票通知單。
捌、選舉公告後至投票日止,暫停一切黨籍移轉。
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
中國國民黨連江縣委員會公告/第22屆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事項
- 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