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行政處甄選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1名。

  • 2025-05-22

主旨:連江縣政府行政處甄選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1名。



依據:本職缺已提報列入114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分配職缺,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友及僱員勞、健保申退及保費核銷等事宜。



(二)主辦日曆製作各項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含自傳、日夜及手機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四、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3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1,768元)。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6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於連江縣政府行政處(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親自、郵寄或傳真方式報名(上班時間收件,若郵寄報名,於截止報名前送達為準,逾期恕不受理,若傳真報名請來電確認)。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日期訂於114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於連江縣政府2樓會議室辦理;口試部份訂於114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4時整於連江縣政府1樓小貴賓室舉行(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七、甄選方式:筆試(國文、公文)60%、口試40%,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 錄取。筆試題目考試範圍:選擇題以3年(112、113、114年 )內之一般行政初等考試題為範圍。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報 到日後5日內至本府辦理報到,逾期限未辦理報到者,視同 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 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得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 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九、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 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報到前一日無條件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留任。



十、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 民需設籍臺灣地區滿10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 人員,如於進用後發現違反此條情況,一律無條件解職。



十一、聯絡人:(0836)22012分機6571,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