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社會處甄選約用人員1名

  • 2025-04-21

民政社會處甄選約用人員1名



主旨:本府「114年度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甄選約用人員1名。

依據:勞動部113年9月19日勞職授字第113020596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資格條件:

(一)專責人員之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原則:

1.理工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或一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理工相關科系學士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或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二)符合上列條件之一者,尚須符合下列條件為原則:

1.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2.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備機車駕照。

二、工作內容:

1.辦理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相關業務(安全衛生輔導、諮詢、職業及教育訓練及管理、就業輔導、宣導、籌備職場安全健康週及籌組輔導團等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三、月支報酬:39,960 元(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上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四、檢具證件:

1.報名表及自傳。

2.最高學歷或相關證明等證件影本。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書)。

5.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14年4月25日上午9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二)面試:114年4月25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六、甄選方式:電腦處理30%、公文書寫30%及口試40%。

七、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契約起訖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後年度俟計畫核定續約)。

九、受理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4月24日17時止。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17時前,(本府收件日期為憑),備齊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至「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收」或本人親送。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約用人員」,資料恕不退件。

十、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陶小姐0836-2238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