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甄選約用人員1名。
依據:本府113年10月01日府產工字第1130049169號簽呈。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工作內容:
1.離島產業升級轉型計畫相關業務。 (包含離島產業升級轉型計畫及馬祖酒麴微生物庫建立及酒產業技術輔導案)
2.產業行銷推廣業務。 (包含旅展及各類產業推廣)
3.物資動員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四、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三等23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0,825元) ,每年依參照「連江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要點」辦理評量,若連續二年考列甲等或連續三年中考列一甲二乙時,予以晉升一等,最高以五等為限。
最高可晉級至約用人員五等六級(月薪5萬4,318元)。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4月21日上午9時00分截止 ,專人或郵寄送達至本府產業發展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逾期恕不受理。
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筆試:114年4月21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
口試:114年4月21日下午15時0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七、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20%、公文20%及電腦處理20%)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1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經年度評鑑優良者得續約。
十、提供福利:本處備有住宿房舍,提供異地人員入住使用。
十一、聯絡人:曹先生,電話:0836-22975#156。
十二、採購法選擇題題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