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本府教育處國教輔導團育嬰留停職務代理人員1名

  • 2024-10-18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02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

(三)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交證件: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甄選報名表等相關文件,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僱用期間:自公告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育嬰留停人員復職日止(預計為115年7月31日,惟仍視該員實際申請復職日為準或補助計畫終止日止)。

五、薪資待遇:依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费、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級月支報酬4萬7,572元」支薪。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下午5時30分止,於本府教育處國教輔導團(南竿鄉體育館右側辦公室)親自或委託報名。

七、甄選方式:筆試(計畫撰寫) 50%,書面審查10%(含學、經歷各5%),口試40%。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之報名人員其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九、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13年10月28日上午9時至10時於樂活體育館辦公室。

(二)口試:113年10月28日上午10時10分於樂活體育館辦公室。

十、聯絡人:本府教育處劉小姐(電話:0836-221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