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營造業應引以為鑑

  • 2024-01-27

 地區某營造公司因長期違法於清水傾倒工程廢棄物,經有關單位蒐證後移送法辦。連江地方法院宣判,該公司負責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6條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這也是近年來法院針對類似事件做出較為嚴厲的判決。營造業對馬祖發展建設成果有功,但也對馬祖環保交通等帶來負面影響,我們期望地區所有營造業者能就日前法院宣判案例引以為鑑,在合法的管制與管理下從事相關行業。

 馬祖自81年戰地政務解除回歸自治後,也開始了大量的地方基層民生建設,也從此開啟了營造廠在馬祖的生存發展之路。早期馬祖的營造廠數量不多,以在地業者為主,隨著地方建設需求量增加,不少來自外地的營造廠來馬探路並扎根發展,時至今日馬祖的營造廠及同性質的顧問公司可謂百家爭嗚、互有競爭。相較於早期,現在的各項法令完備以及資訊公開,營造業的生存面臨極大的競爭壓力,但這不代表可以像早年一樣我行我素,尤其在環保這區塊任意而為。

 在這起判決書中指出某營造公司民國107年某日起至111年1月12日間,非法占用約2000平方公尺土地,違法堆置木材、廢木材棧板、廢塑膠、廢電線、廢輪胎、廢鋼筋、廢PVC管、廢混凝土塊等工程廢棄物等。最終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竊佔國土罪移送法辦。類似的情況或許在地區的某個角落同樣存在,相關的業者應及早因應並引以為戒,否則可能隨時吃上官司。

 馬祖地小島散,因應地方建設需求,要進步要發展,營造業的存在及運作是絕對必要的,但伴隨這項產業而來的可能是環境的污染及對民眾生活帶來的不便等,如何透過完善的制度與管理來讓營造業安心、合法的在馬祖運作生存,這一點政府也責無旁貸。一家管理運作正常的營造廠通常必須會有一座所謂的「料場」,用以放置機具、建材等,但馬祖各島的都市計畫多半沒有考量到這個行業的需求,因此多數的料場都在模糊空間生存運作,這不利產業永續。政府對於違法業者舉發開罰是職責所在,但在此同時也要通盤檢討為營造業者找到合理合法的發展空間才是。

 廢棄物清理法46條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日前的案例相信對地區的相關業者會產生嚇阻作用,馬祖各鄉土地資源彌足珍貴,各行各業都應獲得合理的發展空間,營造業若只為一己之私進而環境污染、破壞山林景觀,將對整體環境帶來難以回復的傷害。且現在的工程規劃中有關環保及營建廢棄物處理都編列有相關預算,業者萬不可心存僥倖,圖小利的結果可能是損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