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6/1上路 違反者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央社

  • 2022-05-28
跟蹤騷擾防制法將於6月1日正式施行,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圖:中央社)

跟蹤騷擾防制法將於6月1日正式施行,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圖:中央社)

【本報訊】根據中央社報導,跟蹤騷擾防制法將於6月1日正式施行,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內政部27日表示,相關執法措施已準備就緒,將力求降低被害風險,確保案件不漏接。

立法院去年11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經總統蔡英文於同年12月1日簽署後,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內政部在行政院會報告「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工作整備情形」。

根據內政部報告,跟蹤騷擾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犯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罪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蘇貞昌表示,後續社政、衛政單位對被害者的保護處遇、對行為人的治療矯正、勞政單位的職場安全措施,法務單位的犯罪偵查,以及教育單位對防制教育的推動等,都必須同步跟進,共同周延保護被害人,有效遏止不當跟蹤騷擾行為。

內政部指出,已透過跨部會合作,推動子法研訂、系統建置、警力增補、教育訓練及對外宣導等,相關執法措施已準備就緒,後續將嚴陣以待,力求降低被害風險,確保案件不漏接。

跟騷法明定跟蹤騷擾有8種樣態,包括盯哨、要求約會、網路騷擾、寄送文字影像或其他物品、冒用個資訂購貨物等都納入規範,且行為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足以影響受害者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