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具公投投票權資格者均可申請不在籍移轉投票--中央廣播電台

  • 2021-10-01
 2021/10/01(中央廣播電台報導)行政院院會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選會1日表示,基於普通投票、平等投票等法定原則,凡具有公民投票權資格的國人都可以在境內依法申請跨縣市投票。
 中選會也表示,行政院在審查該草案過程中,考量設籍或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於離島或偏遠地區的民眾返回戶籍地投票仍有所不便,所以也進一步開放離島或偏遠地區民眾亦可於同一縣市內之他鄉(鎮、市、區)辦理移轉投票。
 中選會表示,公投不在籍之投票權人總數估計約有1980萬人,具有公民投票權資格的民眾都可以依法申請跨縣市投票、部分偏遠地區之民眾亦可申請同一縣市內之他鄉的移轉投票。
 中選會說,目前在跨縣市異地工作、求學人數粗估約有190至200萬人,這類民眾最可能申請;相關報導所載具有資格申請移轉投票約200萬人,或有誤解,特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