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730)考試院院會今(30)日通過,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12月12日(星期六)至12月14日(星期一)在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說明,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6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909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5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16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03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628名。
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有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新聞來源: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75515.aspx#.VbnGofmqqko
104年地方特考定於12月12日起舉行--中央社
- 201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