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龜山遺址考古發掘報告正式出爐

  • 2005-03-31
 金門記者李增汪/專題報導

金門縣金龜山遺址考古發掘報告已正式出爐!這項由金門縣文化局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做的考古發掘顯示,金門地區早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甚至將近九千年前,即有人類聚居其上,從事採集狩獵的生業型態。

根據受委託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陳維鈞所作金門縣金龜山遺址考古發掘報告,並建議金門縣為了確實而有效的掌握金門地區珍貴的考古學材料,以瞭解這個地區的歷史脈動。後續研究應該優先進行系統性的全面地表調查,畢竟考古遺址的分布,並不受限於行政區的界線,或是現代軍事設施的設置。

陳維鈞指出,金龜山遺址是民國八十三年到八十四年間,內政部營建署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陳仲玉進行金門地區考古遺址的初步調查,所發現的一處史前考古遺址。由於金龜山遺址所在位置現為一處斷崖,之所以會暴露,據聞可能是因為金龜山是當地居民取土之區,所採之土被用於改良土質,斷崖面上可見重機械削剷的痕跡,可見遺址曾經遭受重度破壞。正因為貝斷面暴露在外,經過長期的日曬雨淋,以及每年夏秋之間不定時的強烈天候變化,如颱風的侵襲,以及自然的風化過程,土壤流失而逐漸向後塌陷,正面臨嚴重的破壞,而有消失的可能。

陳維鈞並認為,加上金龜山山頂平緩部份近來有工程施工,所開闢的環山道路也直接影響到遺址的存在。有鑑於此,為維護文化資產,主管機關金門縣文化局乃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邀同會勘本遺址,當時即認為應該儘速進行遺址的調查評估工作。遂於去年五月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進行遺址內涵,以及遺址範圍的考古學調查研究計畫。本計畫的執行,主要的目的,除了進行貝斷面剝取的工作,以做為日後社教展示之用,也希望藉由本計畫,進一步瞭解金龜山遺址的文化內涵,以及遺址可能的分布範圍。

陳維鈞指出,金龜山貝遺址發掘出土的文化遺物並不多,為了瞭解此一遺址的年代分佈情形,乃分別檢送木炭標本和貝類標本至美國Beta實驗室做碳十四絕對年代測定分析。基本上,貝所測得的四個年代,所呈現的是一個頗為一致的年代數據,其中,為貝底層的木炭,所測得的年代是國內已知新石器文化早期最早的一個年代,校正之後,可以早到距今將近八千九百八十年至八千六百年前。而綜觀這些測得的年代,越往下層年代越久遠,而地層又是未曾遭到擾亂的原生堆積,因此應該是可信的。陳維鈞認為,本次金龜山遺址的發掘結果,雖然已經遭到自然侵蝕和人為擾亂的破壞,金龜山遺址的保存現況,例如範圍大小、文化層厚度等,依然頗具規模。而其殘存的貝部份,依然蘊藏著可觀而無可取代的文化資產,其中包括多樣的文化遺物,和豐富的生態遺留。這些考古證據所提供的資訊,能讓我們瞭解金龜山史前居民的生業體系和適應過程,極富學術研究的價值和歷史文化意義。

他並表示,以本研究所測得的年代數據,參照先前陳仲玉兩次試掘所得的年代,可以說是相當一致的。這說明了金門地區早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甚至將近九千年前,即有人類聚居其上,從事採集狩獵的生業型態。雖然目前尚無農業墾殖的證據,但從繩紋陶的出土情形來看,已知利用植物編繩,初級的園藝活動應該是存在的。至於金龜山遺址的文化屬性是否屬於所謂的復國墩類型,如果單從陶片紋飾中出現貝殼鋸齒緣所壓印形成的紋飾來看,二者似乎存在著某種類緣關係,不過應該注意的是金龜山遺址所屬的年代較早於復國墩的年代。由於因為目前已知的類似遺址數目少,而經過發掘的遺址,又都屬於小規模試掘的性質,加上出土的文化遺物也不是很豐富,較為具體的結論,仍有待進一步的研究。

他並表示,本次發掘的資料顯示,金龜山遺址有可能是採集貝類後的處理地點,而生活面另有他處。因此,有必要對金龜山,以及鄰近地區,做進一步較詳盡的考古地表調查。但可惜的是,近來工程,如環山道路和不明建物基地的興建,原地形被嚴重擾亂。加上金龜山地表覆蓋茂密的次生林,地表調查的難度高,是否能夠順利進行,頗有問題。即使能夠進行,其成效能否彰顯,也頗有疑慮。

陳維鈞表示,陳仲玉、劉益昌(2001年)在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畫第六期的報告中,曾針對金龜山遺址的現況,建議應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如水泥牆擋土,以防止再次的崩塌,而喪失此遺址。基本上,這個原則是可行的。首先遺址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因此並無土地徵收的問題,由於此類型遺址並不多見,縱使遺址過去曾遭受破壞,以致於保存狀況並非良好,不過從其內涵、規模,以及年代的久遠等因素,此一遺址對了解大陸東南沿海史前文化的發展過程和變遷的過程,以及文化互動的課題,都有其學術研究的重要性。更何況近年來的人為擾亂加速,遺址有被湮滅之虞。因此,建議主管單位提報為古蹟,有法定地位後,將有助於遺址的保存與維護,更可以杜絕遺址所在地的承租使用行為,或淪為取棄土區的可能性。

他並指出,另外,除了立法保護外,主管機關與考古學家應該積極合作,主動對區域性的考古資產進行瞭解,並針對特定遺址的內涵進行研究。如果在經費許可的情況下,研究實不宜中斷,而應該規劃一個長期的研究方案。這應該是主管機關和考古學家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唯有在這種體認之下,文化資產的價值才能被突顯,文化資產所具有的功能才能被發揮。

陳維鈞針對金龜山遺址向金門縣文化局並提出建議,指出就金門地區的考古學研究而言,雖然,金門地區自民國五十七年發現復國墩遺址至今已經過三十六年,但因為金門地區特殊的歷史背景,區域考古學研究只能說是處於剛在起步階段,進行過的田野調查工作,也僅涵蓋極為有限的範圍。後續研究應該優先進行系統性的全面地表調查,畢竟考古遺址的分布,並不受限於行政區域的界限,或是現代軍事設施的設置。更何況島嶼本身即是一個自然地理區,理應整體考慮,並積極加以進行。除了全面性地表調查之外,相關的研究課題,諸如考古遺址的形成過程研究、聚落型態的研究、島嶼生業適應研究、文化類緣的比較研究,以及文化發展過程和變遷的研究等,都是重要而應該同時進行的。

他並表示,金門地區的自然人文發展對考古學研究而言,可以說是一處驗證考古遺址形成過程理論的絕佳場所。由於金門地區考古學研究的起步較晚,加上部份地區因為有軍事設施,或因軍事考慮曾做過海岸佈雷,都影響到地表調查的可及性和可見度。而當地居民有使用客土改造土壤的習慣,也必須在考古田野調查時,訪談當地居民,如果確定是客土,或被當作客土採集,則應詳細記載土壤的可能來源和去處。這些可能會影響到考古遺址被發現的因素,有必要事先瞭解,並思考如何因應的方法。另外,局部範圍的田野調查,其結果並不能代表考古遺址在空間上確實的分布狀況,有時反而會因為地表調查未能涵蓋全域,而造成對遺址分佈的錯誤認知。其結果是不僅無法進行金門地區的聚落型態研究,也會導致對史前居民行為上的解釋有所偏差。因此,對一個有清楚自然界線特性的島嶼地區而言,全面性的系統調查的進行,對金門地區的考古學研究,是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