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雲高150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150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8 日 農曆五月初四 星期四

馬上處理

請交旅局,協助釣客公布縣內各鄉合法娛樂船

每日於福澳碼頭岸際,屢見諸多遊艇船東搭載台籍釣客從事渡礁磯釣活動。然查該等遊艇船身資料,均未見於主管機關公開之合法娛樂漁船名冊,顯有疑慮。https://www.matsu-news.gov.tw/forum/article/3219產業發展處對此議題之回應,或語焉不詳,或逕請釣客及商家自行查詢,實難謂妥適。交旅局、產發處是否可主動協助公布各鄉合法娛樂漁船資訊,以確保釣客出海渡礁磯釣安全權益並協助其取得合法保險保障,實有檢討之必要。

茲檢附現行可資查詢之合法娛樂漁船參考資訊,敬請交通旅遊局惠予核示並協助修正,不勝感激:
一、北竿鄉(船隻數量最為充裕,便利性最高)
• 船隻:梅花公主號、大坵2號、崴盛號、龍福號
• 特色:該鄉娛樂漁業發展最為成熟,若欲前往大坵島觀賞梅花鹿,或至橋仔港觀察燕鷗生態,建議優先考量本區船隻。
二、莒光鄉(以東莒為主要據點)
• 船隻:東犬168號、船老大7號
• 特色:主要服務東莒地區遊客,提供「海上看莒光」(觀賞壯麗海崖景觀)及包船等服務項目。
三、南竿鄉(專業導向)
• 船隻:廣源升號、華洋一號
• 特色:雖船隻數量有限,然設備新穎,多由資深釣友經營管理。
四、東引鄉(船隻數量稀少)
• 現況:目前持有合法執照之船隻數量最少,多數仍於申請階段。若欲前往東引外礁海域,務請事先確認船隻是否持有合法執照。

按主管機關公告,船隻須持有「娛樂漁業漁船執照」方屬合法載客,乘客安全始獲保障。然產業發展處既未主動公布完整名冊,反令民眾自行查詢,此舉似有矛盾,亟待釐清。
  • 產業發展處 發表於 2026-04-20 11:37

    本縣兼營娛樂漁船核准經營項目為船上採捕水產動植物、觀賞生態及生物,或登島觀賞生態及生物,並僅得於核准之碼頭上下船。
    本年度截至目前尚在效期內兼營娛樂漁業之漁船如下:
    北竿鄉白沙漁港橋仔碼頭區:梅花公主1號、大坵2號、崴盛號、龍福號、得漁號。
    莒光鄉猛澳漁港:船老大7號。
    為保障乘客知的權利,已修法要求業者應將娛樂漁業執照、責任及傷害保險證書影本,張貼於船上明顯處所。如發現未張貼,可洽產業發展處083626078。
    依規定從事娛樂漁業活動,每次出航均需填寫航行計畫、人員名冊,送安檢所單位。如搭乘之娛樂漁船,未於港口登船且未見安檢人員查驗放行,該船即涉有違規,請民眾勿登船並撥打118海巡報案專線。
    由於娛樂漁業執照效期約一年非連續性或常態經營,非客船具固定航班、航線,故無統一公佈機制;民眾如欲知在地合法在營之兼營娛樂漁船,均可洽詢產業發展處或把握搭乘之船隻應由合法港口出發並有著制服之安檢人員查驗放行。
    另有需求洽娛樂漁船業者資訊可查以下網址https://www.matsu.idv.tw/topiclist.php?f=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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