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陳榮昌/綜合報導)金門縣籍立委吳成典日前接受鄉親陳情,指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比率,第六類保險對象|其他地區人口被保險人負擔比率,遠比第三類保險對象|農民、漁民、水利會會員被保險人負擔比率為高,有失公允,且增加第六類被保險人經濟負擔,吳成典已建請中央改善。
吳成典對此事甚為關切,經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比率,其中第六類保險對象|其他地區人口,以被保險人本人計算,負擔比率高達60%,即月繳604元,政府負擔40%,即403元;反觀第三類保險對象|農民、漁民、水利會會員被保險人負擔比率,如月投保金額為19,200元,本人只需月繳262元,即30%,政府負擔1,089元,即70%。兩相比較,顯然第六類保險對象負擔較重,有失公允。
吳成典認為第六類保險對象|其他地區人口,大都係無謀生能力,無固定工作收入者,屬弱勢族群,政府理應以較優惠之政策予以照顧,或比照第三類保險對象收取保費,以減輕是類保險人之經濟負擔,因此據理向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爭取合理計費方式。
經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答覆表示,由於全民健保係整合原公保、勞保、農保等社會保險制度而成,對於政府、雇主及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負擔,亦多延續原有保險,故對於農民負擔比率亦比照農民健康保險之規定,自行負擔30%。另依據世界各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之經驗,對於無固定所得者,多規定需全額自付保險費,我國則因第六類保險對象並無雇主分擔部分保費,所以由政府補助40%之保費,已有避免其負擔過重之考量。又九十一年九月全民健保費率由4.25%調整至4.55%時,並未增加該類人員之保費,即已顧及其負擔能力。健保局指出,為了對全民健保進行結構性改革,已依據二代健保規劃之精神,研擬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保費計收制度,將取消目前之6類14目保險對象分類方式,改依被保險人家戶所得能力繳納健保費,應可解決目前負擔比例差異之問題。
吳成典對於健保局以「二代健保」制度,來規避問題感到遺憾;他表示,二代健保以「家戶所得」作為保費計算基礎,將有一半以上的國民調高保費,另醫藥分業未落實、醫療品質低落等各項問題,均未能提出妥善解決方案,冒然實施將造成社會更大的不公平,他將與黨團研商,取得全民利益的最佳方案,才有可能支持二代健保的過關。
健保第6類比第3類負擔高有失公允
- 200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