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公告

  • 2021-08-21
 主旨:有關「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部分體育場用地為機關用地)」公開展覽書一份、公開展覽圖一份,請於110年8月1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19、2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公開展覽期間為110年8月19日起至110年9月17日止,本案公開說明會謹訂於110年9月3日下午1時30分假東引鄉代會2樓舉行,請張貼於佈告欄,公告周知。
 二、公開展覽期間,如有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請依后附表格填寫,並請於公告期間屆滿後,函送本府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