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或財物損害補償
申請期限到今年十一月底,北竿鄉調查小組昨天針對近
期提出的四個申請案進行調查,全數通過,鄉公所將呈
報縣府進行複審,同時呼籲鄉親有類似案件者,儘速向
公所提出申請。
北竿鄉公所昨天上午針對近期民眾提出之國軍軍事勤
務致人民傷亡或財物損害案件進行初步調查,調查小組
成員包括鄉長、鄉代、各村村長、地方耆老等。
昨天受理調查的四案分別是六十五年五月十八日在塘
岐菜市場廣場,一劉姓小孩遭軍車撞斃一案;七十年二
月四日在塘岐街一陳姓小孩遭軍用大卡車輾斃案;六十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一林姓女子於晚間遭砲擊身亡;四
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一王姓男子在中澳口遭港口衛兵
誤以為不明船隻開槍射殺身亡。
這四案昨天經調查小組初步認定其事實,公所將提報
交由縣府審查小組進一步審查,通過後再報國防部辦理
補償審查。公所也呼籲鄉親有此類案件者,請儘速向公
所提出,截止期限為今年十一月底,逾期將視同放棄。
初步調查 北竿四人申請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或財物
- 200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