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隻為患 東引鄉公所積極「打壓」

  • 2001-10-14
【本報訊】針對流浪犬、有主犬隻隨地大小便,或覓
食打散垃圾袋等現象,嚴重影響社區居民生活品質,東
引鄉公所近來再度展開捕捉行動,也希望家中有飼養小
狗的民眾,能妥為繫留,勿任其流竄。

因為流浪犬所產生的社會環境問題,儘管鄉公所不厭
其煩一再宣導軍民重視犬隻管理,但是效果並不彰。東
引鄉公所再次展開捕犬行動,並僱用臨時工持續來執行
捕捉的工作。

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
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
施。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寵物出入公
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捕
捉,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
定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