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防止青少年學子沈迷於網咖電玩,教育
部在最近正式發文各學校「學生從事資訊休閒活動實施
規定」,馬祖地區網咖正流行,各校也將配合辦理。
教育部軍訓處協助輔導學生從事資訊休閒活動實施規
定中指出,由各縣市校外會(家長會)協助各級學校,
教導學生正確的網路運用觀念、防範學生於上課時間在
網咖店等資訊活動休閒場所消費或滯留,同時輔導學生
避免因沈迷於資訊休閒活動,導致學生荒廢及偏差行為
之產生。
建議具體作法有教育宣導、訪查通報、親師輔導等方
式,嚴格規範學生「不得於上課時間內逗留於網咖店,
未滿十八歲學生不得於夜間十二時以後以及十六歲學生
不得於夜間十時以後於網咖店內消費或滯留」,各校應
與校外會聯合巡查,每月底前將輔導成果統計呈報。
網咖大行其道 教部行文各校 輔導學生從事正當資訊休
- 200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