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賄選與不會選(意見橋)

  • 2001-10-06
眾所矚目的年底縣市長及立法委員選舉即將登場,接 著而來的縣市議員及鄉村長選舉,也即將舉行,各政黨 及參選人,莫不摩拳擦掌,準備放手一搏,以爭取好成 績。 值此敏感時刻,法務部更祭出了賄選的十七項目,舉 凡請客、送帽子、代償款項、致贈禮品、包租車子、送 電話卡、走路工等,凡價格超出新台幣三十元者,皆在 查察之列,凡此種種,無不說明台灣地區的賄選已達泛 濫之地步,甚至有參選人毫不諱言:不賄選即不會選。 此情此景,令人瞠目結舌,無言以對! 製lash;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礎,在民主法治的國家,唯有 確保選舉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公開,才能維持民主 政治運作的正當性,也唯有透過公平、合法的選舉,才 能使國家政治上軌道,法治清明,但長期以來,台灣地 區大部分的選舉賄選成風,造成不少黑道漂白與金權掛 勾的問題,腐蝕民主政治的根基,雖然過去十餘年來, 台灣地區的民主改革小有成就,但不可否認的,金錢、 暴力介入選舉的陰影依然是驅之不去。而事實上,金錢 與暴力透過選舉影響民主政治運作,已經使台灣地區的 民主政治充滿不正常的詭異。 尤其是去年政黨輪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