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消保業務•提昇消費知識

  • 2001-07-06
我國於八十三年一月十一日公布施行消費者保護法, 行政院於同年七月一日成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將消費 者保護之理念與責任正式納入行政體系。縣府設有消保 官一職,此一期間對消保制度的建立有著相當績效,促 進了本縣對消保業務的正確認知。 消保業務已是現代政府基本任務之一,消費保護涉及 層面非常廣泛,涵製lash;每一個人的食、衣、住、行、育、 樂等各方面,從所頒「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所訂定的 相關措施了解,將是推動消費者保護工作之指導方針, 各縣市實應有效推動並落實執行,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增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社會大眾消費生活品質 。 消費者保護政策之實施,其目的在嘉惠全體消費者, 無可否認,自今年「小三通」以來,大陸商品不斷透過 各種管道進入地區,並在市場上流通,未來兩岸經貿往 來勢必更加頻繁,不久之後可預見相關經貿糾紛及消費 者相關案件將層出不窮。 推展消保業務必須從制度面著手,對消保業務不僅各 單位均需具備專業知識,更應指派專責人員為消費者服 務,才能真正有效建立制度,而消費者的教育工作,更 是消保工作的基礎。 為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