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商品責任意識

  • 2001-07-13
隨著經濟的發展及商機的開拓,大企業分別推出各式 各樣的產品,目的即在推銷商品,獲取利潤,但是,隨 著商品的大量生產衍生的糾紛與權利侵害,也層出不窮 ,因此,商品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之保護,即成一重要之 課題。 所謂「商品責任」,係指商品在生產、流通、販賣的 過程中,因其所含有之瑕疵或缺陷致使他人生命、身體 、財產或其他權利遭受損害,而應對其消費者、使用者 或其他受損害之第三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製lash;「缺陷 」與「瑕疵」均為商品欠缺通常應有之性質為其共通點 ,往往「缺陷」同時也帶有「瑕疵」(如煞車不靈的汽 車,既是「缺陷」也是「瑕疵」的商品)。「缺陷」與 「瑕疵」的不同,在於「缺陷」是以產品的「危險性」 為前提。商品大量生產,難免生產出具有缺陷的商品, 危害消費者安全,大量生產、大量流通、大量消費的結 果,產生大量的被害人,衍生出連lash;多弊害和消費糾紛。 因此,商品責任與消費者保護之間,即具有密切關係 ,當消費者因購買商品而受損害時,商品製造者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換言之,商品製造者因商品經由市場流通 ,應該交易之商品,於經消費者使用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