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遊客在外遺失相機 心急誤認於民宿內遭竊 南警所循線辦案物歸原主

  • 2017-05-02
 【記者曹重偉報導】徐姓遊客在外遺失相機一台,因一時心急,誤認為在民宿房間內遭竊,好在警察局南竿警察所巡佐陳清富、警員鄧文通2人謹慎辦案,沒有一味採信徐女說法,進一步依據徐女當天遊程進行尋找及向附近單位求援,果然獲得南竿遊客中心通報,有人拾獲相機一台且確實為徐女所有,才使這場小烏龍圓滿收場。
 南警所表示,兩位熱心警員是在4月26日接獲徐姓遊客報案,指稱相機在民宿房間內遭竊;據徐女表示,當天投宿民宿,於晚餐用膳完畢後返回民宿房內,發現擺放在床頭櫃上canon牌單眼相機遭竊,但隨身行李及皮包等財物未失竊,也無遭翻動情形。
 經警局了解相關案情之後,立即指示偵辦方向,並瞭解報案人當日旅遊行程後,聯絡通報該旅遊團行程,當天徐女有經過北海坑道、介壽商場、南竿遊客中心等景點,即前往尋找並請管理單位協助;另建議民宿負責人於地方網路發布相機遺失訊息,請網友協尋。
 佈網工作奏效,南警所後於27日9時許,接獲南竿遊客中心林小姐來電通知拾獲相機1台;經警方詳細了解之後,發現通報的廠牌、型號、記憶卡內容照片,均與徐女所稱物品特徵吻合。
 警方隨即通知失主徐女前來領取,報案人聲稱,因相機內所拍攝照片極其珍貴,一時心急,誤認為相機是在房間內遭竊,在此對民宿業者及警方造成困擾感到抱歉,並對於警方迅速處理案件,展現為民服務積極態度及謹慎專業深表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