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內政部移民署23日在南竿福澳港執行偷渡犯遣返作業,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副組長林貽俊等人專程來馬處理,在兩岸紅十字會見證下,交接7名(1男6女)大陸地區偷渡犯予陸方,讓他們可以返鄉過節,其中4人為由大陸偷渡來臺之詐騙集團「祈福黨」成員,此次沒有台籍人員遣返,過程相當順利。
兩岸偷渡犯之遣接返,歷年來均依「金門協議」由雙方主管部門在海峽兩岸紅十字會之見證下執行;民國79年,兩岸透過紅十字會簽訂「金門協議」,是兩岸間最具歷史性代表之協議,移民署秉持人道精神和保障兩岸人民權益,持續執行本協議,同時深化兩岸事務性之聯繫與合作。
昨天遣返作業是循「兩馬」小三通路線,由陸方租用專船「安麒輪」並懸掛紅十字會旗幟,經我方租用民船至兩岸海域中線引導進入馬祖福澳港。雙方人員依循人道及安全的原則,由兩岸紅十字會於交接書上簽名見證下,順利完成人員互遣作業。
移民署指出,此次遣返之4名「祈福黨」成員均為大陸廣東人,於105年9月初,自大陸福建沿海搭船至基隆港口偷渡上岸後,於臺北市鎖定中年婦女,訛騙其家人可能遇劫、他們可為其消災解難等語,誘使婦人將現金、黃金等包在舊報紙裡,再由其成員趁機以味精、礦泉水等物掉包,以「祈福」名義詐騙得手逾新臺幣百萬元。「祈福黨」成員馮○○等4人經法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加重詐欺取財罪判決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交由內政部移民署依「金門協議」,交由陸方遣返回陸。
曾在縣警局服務,昨天專程來馬督導勤務的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副組長林貽俊表示,距離他在馬服務期間已近10年,當時也處理過相關業務,現在再次回馬了解偷渡客遣返作業,已不復當年「熱鬧」景象,感觸良多,也特藉此向馬祖鄉親問好。
端節前夕 移民署執行偷渡犯遣返作業 7名陸客返鄉
- 2017-05-24

端午節前夕,內政部移民署23日在南竿福澳港執行偷渡犯遣返作業,在兩岸紅十字會見證下,交接7名(1男6女)大陸地區偷渡犯予陸方。(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