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閒置營區確定移管共60處 縣府積極執行接收

  • 2017-06-18
 【記者曹重偉報導】軍方閒置營區接收縣府積極執行中,目前已奉核定移管之營區四鄉五島共計60處,也將積極協調陳立委提案,讓國防部更主動的釋出廢棄營區供縣府開發利用。另文化處也將與馬管處等單位配合做整體規劃,或是請業者做產業發展使用也是好的方向,逐年開發變成馬祖特色。
 縣府指出,確定移管之營區共60處,其中有民眾購回、民地發還、其他機關辦理及空置地等,其中扣除無法撥用部分,共計撥用40處,目前積極辦理執行情況分別是:
 一、已完成撥用13件,包括聚英營區、津沙東營區、猛澳北哨所、山隴尖、津沙營區、梅石茶室、坂里東據點、成功北營區、后澳南營區、塘岐營區、港口南營區、飛駝山莊、青帆北營區。
 二、已送國產署計2件,莒光南哨所、莒光北哨所。
 三、預備送國產署計12件,包括上村北營區、勝信營區、中隴營區、福澳頂營區、仁愛東營區、馬祖福利中心、東莒自強北哨所、棋盤北哨所、坂里東營區、雷山營區、中央南營區。
 四、無妨礙待送辦理中計8件,包括橋仔北據點、坂里南營區、棋盤運動場、復興西營區、成功東營區、精誠東營區、勝義營區、志清北營區。
 五、同意函待送辦理中計5件,包括田澳西營區、大坪營區、福澳營區、午沙口營區、頂山北營區。
 六、其他單位撥用計2件,有勝利一營區由馬報辦理撥用、塘岐西營區由民政處辦理撥用。
 針對已檢討無運用之營區,軍備局重新核定無運用營區清冊計57處,扣除馬管處辦理撥用計8處,民眾申請返回購回2件,本縣需辦理營區撥用計有47處,營區撥用執行情況包括預備送國產署計2件(鐵二堡、青溪營區)、無妨礙辦理中計2件(光武營區、午沙中營區)、已送同意函辦理共計42件、待送同意函辦理計有1件,以及民眾申請返回、購回計2件(鐵騎堡營區、東漁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