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常識有獎徵答 25日截止收件

  • 2006-07-18
 【本報訊】連江縣稅捐稽徵處為慶祝稅務節,特別舉辦稅務常識有獎徵答活動,歡迎地區民眾踴躍參加,請將報紙上的題目影印填寫答案,再貼在明信片上,並請務必填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於本月廿五日前郵寄至南竿清水村139號稅捐處收,逾期恕不處理;有獎徵答全部答對者才能參加抽獎,將於七月廿六日在稅捐處公開抽獎,中獎者將一率以電話通知至稅捐處領取獎品。
 連江縣稅捐稽徵處九十五年度「稅務問答」租稅宣導通訊有獎徵答
 請詳讀每一道題目,把您認為對的在括號內劃(○)、錯的劃(×),得影印填答在明信片上每人限寄一份;題目如下:
 一、( )房屋新建完成後,必須向稅捐機關申報,以課徵房屋稅。
 二、( )逾期未繳納房屋稅款,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三、( )地價稅繳納期限是每年十一月一日至三十日止。
 四、( )身心障礙納稅人之車輛,如免稅條件變更,不合免稅要件,應向稅捐處申報恢復課徵使用稅牌照。
 五、( )購物消費應索取統一發票。
 六、( )在馬祖地區領取牌照並在地區使用的車輛,全部免徵使用牌照稅。
 七、( )統一發票於每單月之廿五日,就前期之統一發票,開出中獎號碼。
 八、( )中獎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未載明買受人者,以持有人為中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