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退新制實施已滿一週年,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特別提出呼籲,請各事業單位、公司行號依規定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免受罰;另民政局備有勞工退休金法規及解釋令彙編一書,若有需要可電洽勞工退休金單一窗口服務員,服務專線:(0836)25022分機15,陳小姐。
勞退新制施行後,事業單位如有繼續僱用選擇舊制、或選擇新制有舊年資保留的勞工,仍應依勞基法的規定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自新制實施以來,今已有多數事業單位申請設立專戶。
如果事業單位有符合前項的條件,還未申請中央信託局專戶者,應儘速向連江縣政府民政局勞退單一窗口申辦,有專戶但未按月提撥者,應每月提撥。未依法申設專戶或按月提撥者,縣府已開始加強查催,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將處新台幣二萬到十萬的罰鍰,而且是按月連續處分,罰則非常重,各位雇主請儘速依法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申請設立程序及表件,來電索取亦可洽民政局或上網:http://www.matsu.gov.tw網頁左側/縣府組織/民政局/社會課/勞工退休準備金下載。
民眾若對勞退新制相關問題尚有疑慮,民政局備有勞工退休金法規及解釋令彙編一書,若有需要請逕自與該局勞工退休金單一窗口服務員聯繫。
民政局:事業單位、公司行號依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以免受罰
- 200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