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華民國馬祖文教協會暨馬祖旅台鄉親聯誼會公佈獎學金發放辦法,歡迎馬祖籍高中以上學子申請。
文教協會七月廿八日召開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由理事長葉金福主持,會中通過獎學金發放辦法。
中華民國馬祖文教協會暨馬祖旅台鄉親聯誼會獎學金發放辦法:
第一條:中華民國馬祖文教協會暨馬祖旅台鄉親聯誼會所(以下稱本會),為獎勵馬祖鄉親優秀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含)以上完成學業,提高鄉親素質,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會獎勵對象,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及專科以上在學學生,合於第三條規定者。
第三條:家長或監護人(或申請獎學金本人)具備本會會員,曾在馬祖設有戶籍,及積極參與年度鄉親聯誼大會或活動,且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之;學年度成績智育、德育八十分以上、體育七十分以上者。
第四條:獎學金名額分配如下:
(1)高中、五專一至三年級共五名,每名各得五千元。
(2)專科四、五年級,二、三專及大學獨立學院共三名,每名各得壹萬元。
(3)研究所壹名,壹萬元。
第五條:申請人數超過前條分配名額時,得由本會理、監事會議審核擇優錄取之。
第六條: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
(1)申請書;(2)學年度成績單乙份;(3)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第七條:申請獎學金者,請於每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前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第八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核獎學金,已領取者應予追回。
(1)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2)偽造申請證件者;(3)已畢業者。
第九條:本辦法自發佈日起施行,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附註:申請表格可函索,申請時請將證件以掛號郵寄獎學金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72號5F,電話(02)23016361。
馬祖文教協會暨旅台鄉親聯誼會公佈獎學金發放辦法
- 200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