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機場每年提撥8%降落費回饋鄉里

  • 2006-08-24
 【本報訊】馬祖南北竿兩座機場每年都有所謂的機場回饋金補助,南竿大約一年20萬元、北竿10萬元;因補助的金額有限,南北竿鄉公所通常用在補助鄰近村莊民眾舉辦烤肉活動。
 交通部訂定「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依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二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40085021號令修正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第二條, 每年提撥其場站降落費之百分之八作為機場回饋金,以專款專用原則,用於機場周圍地區進行回饋工作。南竿航站指出,機場九十三年回饋金為新台幣79,117元整,考量回饋鄉民及敦親睦鄰之需,僅奉准以當年(九十二)機場回饋金實收額度內,提前辦理復興村之中秋節烤肉聯誼活動,先行支用新台幣40,000元整;餘新台幣39,117元於九十三年辦理介壽村之元宵節烤肉聯誼活動。上述兩項活動合計支用新台幣79,117元整。九十四年回饋金為新台幣216, 082元整。南竿航空站回饋鄉民及敦親睦鄰之需,奉准辦理各村之中秋節烤肉聯誼活動。
 北竿機場自八十八年下半年至九十二年十二月底累計提列之回饋金額為新台幣367,869元整;九十年支用新台幣136,249元整,九十三年度支用新台幣129,229元整,合計已支用新台幣265,478元整,九十四年度可支用金額為新台幣102,391元整。因金額不多,北竿鄉公所難以規劃工作計畫,擬保留於九十五年度執行。這項回饋金的用途民航局通常會尊重在地鄉公所的意見做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