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業勞工的福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即起辦理失業勞工子女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補助,即起開始受理申請至十月二十日截止,一律採通信申請,敬請勞工朋友密切注意;申請書表請逕向連江縣政府、行政院勞委會馬祖就業服務台、勞保局馬祖辦事處索取,或由全民勞教e網直接下載,網址為:cla.hilearning.hinet.net。
勞委會馬祖就業服務台表示,此次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對象,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不含研究生、各類在職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學士後醫學系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及優待、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或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就學補助者,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六千元或五千元教育代金除外。
就服台也說明該項就學補助的申請資格如下:
一、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且符合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至九十五年九月十九日止必須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需連續滿六個月以上,即須在九十五年三月十九日以前失業者,並至少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者。
二、九十四年家庭年綜合所得總額,含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新台幣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者,此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提供最近年度資料為準。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0/20前受理申請
- 200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