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長者今起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 2006-10-12
 【本報訊】九十五年度流感疫苗接種作業今起進入第二階段!接種對象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機構對象及特殊族群、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衛生局提醒,符合接種資格之對象,請於指定期間,攜帶相關證件,至各地衛生所或縣立醫院完成接種,以達預防效果。
 秋意漸濃,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為照顧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及二歲以下幼兒等流感高危險群,降低其於每年冬季之流感流行期間,因罹患流感導致嚴重併發症及須住院治療之機率,今年度續以採購流感疫苗提供該等對象接種。
 考量SARS及禽流感之可能發生時間與流感流行季節相當,為避免醫院的醫護人員及衛生單位之第一線防疫人員,因感染流感所致之發燒等症狀,引起臨床診斷之混淆,影響醫療、衛生系統之健康照護及防疫工作。
 同時為因應亞洲地區爆發之禽流感疫情,預防雞、鴨、鵝、豬等禽畜之養殖、運送、屠宰、活體屠宰兼販賣、化製等相關人員,有引發人、禽流感病毒基因重組,產生新型病毒之危機;故此些對象今年仍由政府提供疫苗接種。
 各接種對象之實施時間,繼九月廿五日起接種之醫護及防疫等對象後,已陸續展開二歲以下幼兒之接種作業,而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民國三十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出生者)、機構與罕見疾病患者及禽畜工作人員等,則於十月十一日起實施。
 今年使用之流感疫苗,係依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適用於北半球2006至2007之病毒株組成,每劑疫苗之抗原成分包含三種不活化病毒株,與前一年相較,A型(H3N2)及B型之病毒株均有更新。由於流感疫苗的保護效果,除需視當年使用的疫苗株與實際流行的病毒株型別是否相符外,因每年流行的病毒型別不一定相同,其保護力於接種四至六個月後可能下降,故每年均需接種一次。另幼童若是初次接種流感疫苗,必須接種兩劑,兩劑應間隔一個月以上。
 接種流感疫苗後四十八小時內,少數的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發燒、倦怠的輕微反應,但一般均於接種後一、二天內恢復,嚴重的副作用則極少發生。另外民眾或醫師如遇疑似接種後持續發燒、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心跳加速等特殊反應,應立即就醫並通報衛生局。如您有任何流感疫苗接種相關問題,可諮詢衛生局疾病管制課(0836)22095轉220至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