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地區推行資源垃圾回收政策已逐步落實到各階層,雖然起步較晚,但是成果還算不錯。根據環保署的調查,自87年7月成立資源回收基金以來,全國資源回收率已從5.97﹪提昇至目前的26.99﹪,而連江縣地區的回收率已達百分之二十六,接近全國的平均值,環保局預估在今年東引加入委外之後,回收率值會超過全國平均值,其最大的功臣除了民眾的大力配合外,透過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以及民間團體等管道,不論在執行資源回收工作或對民眾教育宣導上,均有顯著成效。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7條的規定,資源回收基金應用於支付回收清除處理費用、補助獎勵回收系統及再生利用、執行機關代清理費用、稽核認證費用、或用於其他資源回收有關之用途。資源回收基金是經過專家學者成立的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依照訂定的費率向責任業者收取費用並成立資源回收基金,現階段皆以補助地方執行機關作為代清除費用估算。以94年為例,全國資源回收總量約180萬公噸,全國資源回收率已從5.97﹪提昇至目前的26.99﹪。
環保署表示,添購資源回收車及興建分類場等、補助離島及偏遠地區辦理資源回收工作、補助社區學校村里加強乾電池及資源回收工作、推動形象改造計畫…等等,形成完整資源回收體系。至於民間團體補助部分,主要配合民間宣導活動辦理,活動主題必須包括「資源回收」主題,環保署再依活動規模及場次多寡,予以酌量補助(1至10萬元),以95年為例,共申請132件,核准101件、267萬元,平均每案2.6萬元,參與人數6萬8千餘人,其中並抽查核准活動辦理情形,落實宣導效果。
環保局呼籲,資源回收工作需要每個人的持續參與,補助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誘因,最終仍是民眾的自發與自覺,一同來為維護馬祖的永續資源而努力。
地區資源回收率達二成六 近全國平均值
- 200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