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連江縣役男護送入營期間意外事故  縣府公佈處理辦法

  • 2006-12-23
 【本報訊】維護連江縣役男護送入營期間意外事故,連江縣政府特定處理辦法,要點如下。
 第一條:連江縣為維護本縣應徵役男護送入營期間之權益,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役男,指依法徵集通知入營之役齡男子。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護送入營期間,指役男依據徵集令前往指定地點集合之時起至護送役男到新兵訓練單位完成交接手續為止。
 第四條:應徵役男在護送入營期間,發生緊急症狀或疾病,護送人員應即送至附近公私立醫院診治,並迅與連江縣政府連絡。應徵役男在入營護送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致傷亡時,護送人員應即協調當地憲警單位妥為處理,必要時得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派員協助,並迅與連江縣政府聯絡。
 第五條:應徵役男入營護送期間,由連江縣政府統籌向經營保險事業之機構辦理團體平安保險。應徵役男入營護送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致傷殘或死亡者,所需醫療、傷殘、身故給付等費用,由前項受保險之事業機構依法支付,並由連江縣政府依法向應負責任之第三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