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召開私劣菸酒查緝會報

  • 2006-12-30
 財政局召開95年度私劣菸酒查緝會報。(圖/文:林冰芳)

 財政局召開95年度私劣菸酒查緝會報。(圖/文:林冰芳)

 【本報訊】為有效防杜私劣菸酒流入市面及落實加強宣導查緝,維護菸酒市場秩序,財政局邀請相關部門提出三起實例案由並商討解決方案;主任秘書王忠銘表示,深入店家加強宣導。
 財政局表示,菸酒新制自91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5年,菸酒管理法對輸入私菸、私酒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規定,加上財政局平時定期派員抽檢及每年在春節期間、端節、秋節等民俗節慶前,配合財政部國庫署、國稅局等相關單位實施聯合專案查緝以外,近幾年來更積極持續對業者及一般民眾進行宣導,在商家法治觀念提升後,販賣走私進口菸酒產品,已經明顯降低,但有極少數商家為謀私利,仍販賣來路不明,未經檢驗合格的菸酒。地區傳統民風,長久以來各家戶或多或少均有私釀老酒飲用習慣,少數自釀老酒以回收馬酒公司陳高空瓶或寶特瓶空瓶填裝後陳列出售,此行為不僅影響合法廠商權益,而且未經檢驗是否符合衛生標準,更攸關消費者飲用酒品之安全;依菸酒條例法規定,產製私酒之成品及半成品每戶合計100公升。
 財政局局長陳孔官呼籲,私劣菸酒查緝是一項持續而繁重且結合法規與實務的工作,消費者的正確觀念及菸酒業者嚴守自律相當重要,特別是近來中央查緝小組,每星期不定期的抵達地區進行查緝,查緝作業屬機密性行為,完全沒有透過財政局,商家一旦經小組查緝確鑿,就必須依相關規定懲處,地區商家請務必尊重法令的存在。
 王忠銘表示,針對地區商家,財政局應該持續加強宣導相關法令,透過媒體、電視跑馬燈和網路落實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