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協助經濟弱勢之勞工,鼓勵其子女適性發展,激發學習各項技(藝)能,朝多元化目標發展,以增進勞工子女未來社會競爭力。行政院勞委會辦理協助弱勢之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申請,原期限到95年12月20日止,現延長到本月十日為止,民政局請地區有需要的勞工朋友把握機會。
助學對象:經濟弱勢之在職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暨大專校院(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二專),具正式學籍學生,並具有優異技(藝)能者。(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及優待、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獎補助者。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新台幣該五千元或六千元教育代金除外 )。
受理申請程序:
一、申請表請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該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申請表。亦可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該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二、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由申請者填寫申請表及檢齊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逕寄「勞委會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受理小組」(通訊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五十九號七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字樣;洽詢電話:(○二)八五九○二八六六、八五九○二八○八。
民政局:勞工子女技能助學金申請10日截止
- 200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