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五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憑單及申報書等申報,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至一月卅一日截止,敬請納稅義務人向設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
一年一度的扣繳申報已開始辦理,請把握申報期限!而扣繳義務人已經依規定扣繳稅款,但是未依規定在申報期限屆滿前填報扣繳憑單,除仍須限期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外,還要按照扣繳稅額處百分之二十的罰鍰,最低不得少於一千五百元。如果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憑單的人可以減半處罰,也就是處百分之十的罰鍰。另外,對於那些經國稅局通知限期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的人,仍然未依限補報或填發的話,要按扣繳稅額處三倍的罰鍰,最低不得少於三千元。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說明指出,扣繳義務人已經依規定辦理扣繳稅款,並且向公庫繳納,但是未依規定在申報期限屆滿前填報扣繳憑單,稽徵機關除了限期要扣繳義務人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外,另會按照扣繳稅額處百分之二十的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二千五百元,最低不得少於一千五百元。
若是屬於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憑單者,可以減半處罰,也就是處百分之十的罰鍰,對於經國稅局限期通知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仍然未依限補報或填發者,要按扣繳稅額處三倍的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四萬五千元,最低不得少於三千元。依規定應處罰鍰的案件,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可不用處罰:
一、已經自動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而扣繳稅額在六千元以下時。
二、在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期限後十天內自動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而且補報或填發之給付的總額未超過應填報或填發扣繳及免扣繳憑單給付總額百分之三十時。
三、經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已依限補報或填發,其扣繳稅額在四千元以下者。
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為協助扣繳義務人順利完成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可多加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836)25861冾詢,請多加利用,或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查詢。
9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股利憑單申報31日截止
- 200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