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坂里村老人活動中心選址定案

  • 2007-02-08
 坂里社區老人活動中心選址定案,採甲案戰備物資庫房整建為主。(圖:北竿鄉公所提供)

 坂里社區老人活動中心選址定案,採甲案戰備物資庫房整建為主。(圖:北竿鄉公所提供)

 【本報訊】北竿坂里村老人活動中心選址定案,經各界討論結果,選定鄉公所所提三案之中的第一案,也就是在現有村辦公處旁的戰備物資庫房,將採整建的方式進行。
 北竿鄉公所日前針對坂里村老人活動中心選址案,邀請縣長陳雪生、副議長陳貴忠、議員謝承春、鄉代主席吳金平、坂里村長王長明及村民等共同會勘,在聽取各界意見之後,考慮建照、土地、經費等因素,決定採第一案,在戰備物資庫房以整建的方式進行。
 鄉公所在簡報中指出,本鄉坂里社區長期以來缺乏民眾文康休閒活動場所,隨著民眾生活品質提昇,急需興建具多功能性之活動場所,以供社區居民休閒、文康及集會使用。承蒙鈞府對北竿鄉社會褔利推動之重視,亦伴隨地區居民高齡化趨勢 ,興建坂里或西半部地區老人活動中心乙案 ,實有其必要性。
 鄉公所規劃的三案選址預定地分別為甲案:舊村公所左側戰備庫房,佔地約158平方公尺(地號:581),所有權為連江縣政府。乙案:蔬菜集散中心往沙灘方向的空地,佔地約156平方公尺(地號:544),所有權為徐天褔君。丙案:坂里村1鄰24號住宅既有房舍(地號:518-1),佔地約120平方公尺,所有權為張雪雲君。